为抢抓机遇,积极利用多方社会资源有效扩大我校外国留学生的招生规模,参照了省内外兄弟院校的相关做法,经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我校新出台了对外国留学生招生中介的奖励暂行办法。
按照该办法,境内外合法的留学生招生中介机构、境内外推荐或介绍外国留学生来我校进修或攻读学位的中介人,包括除外事处及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在职人员以外的我校教职工,只要为扩大我校外国留学生招生规模做出实质性贡献,均可获得学校按一定比例给与的招生奖励。
该办法的出台是我校国际文化交流学院设立后采取的扩大外国留学生规模、缩小与周边院校差距的一项重要举措。